第224节
  高明程离开后,先回了一趟自己的家中,他家做生意,有很多现金,可以直接拿钱,用不着再去银行取钱了。
  这买地建房的事情,他之前也跑过一趟,所以这一趟跑起来,就更顺利了,有高国兵事先打过招呼,办事时,就十分的丝滑,体验感很好。
  不过半个小时,高明程就把事情都办妥了,一脸轻松的走了出来。
  拿着刚刚到手的证件,高明程去看了自己新拥有的地皮。
  之前高国兵说离就在他家附近,但实际上,还是隔着五十多米远,但这个距离也挺好的。
  这五十多米的距离,并非是中间有其他的人家,而是一个自然形成的坡地,上面生长着一些树木,高明程记得以后这里会修建一条通往人民公园的小路,主要是方便附近的居民从这条小路进出人民公园。
  高明程查看着地形,决定以后砌好院墙后,还得在院墙的里面种一些高大的乔木,用以遮蔽外来人员的视线。
  等回去后,高明程就把证件递给许多美看,又把那地皮的具体情况告诉了许多美。
  许多美拿着证件看,脸上满是笑容,有了这证件,以后就能够顺利的建房子了。
  “多美,你可以提前想一想以后房子的布局了。等规划的差不多了,就找施工队来建房子。之前给咱们建房子的那个施工队就还不错,继续找他们好了。”高明程说道,之前的人办事妥当,他也就懒得另外再找人了。
  提起施工队,他大哥也挺有干劲的,之前他在村里时,大哥高明鹏来找过他,说是向他借一笔钱。
  他大哥之前就有组建施工队,自己接单干活的想法,只是打算实施时,就发现还差了点钱。
  因为自己组建施工队,就得自己花钱去买一些施工用的工具,如铁皮斗车、手脚架、混泥土搅拌机等。
  这是正事,高明程自然答应借钱,只是让高明鹏写了借条。
  亲兄弟明算账,有了借条,那就更正式些,以后万一有个什么,也好说道。
  这回高明程砌新房子,不喊他大哥来干活,也是因为他大哥的技术一般,目前只能接一些小活,因此高明程可不敢让他大哥来干。
  按照他的规划,这套房子他以后是要长久居住的,因此对施工质量、房屋格局,他都有很高的要求。
  傍晚时,黄大志过来了。
  看到他过来,大家那是见怪不怪了,因为自从罗丽到服装店上班后,每天下午下班时,黄大志就会过来接罗丽回去。
  他们夫妻感情好,高明程也喜闻乐见。
  但对于高淑芳来说,她有那么一点点想念邓婉婉,因为那会儿邓婉婉是住在这里,因此从早到晚都是在店里的,高淑芳可以和她一起打扫卫生,闲时再一起聊聊天什么的。
  看到黄大志和罗丽凑在一块儿说话,高淑芳幽幽的叹息一声,她决定给邓婉婉写封信,诉说一下自己对她的歉意以及想念。
  她和邓婉婉年纪相仿,其实感情还不错。
  哎,也好,我还从来没有给人写过信呢!
  想到这里,高淑芳莫名的兴奋起来。
  她立刻找到她二哥,因为她知道之前二哥买了专门写信的纸回来。
  问二哥要了两页纸,高淑芳就坐在桌子前神情认真的写起信来。
  高明程知道她是要给邓婉婉写信,也挺支持的,至于邓婉婉现在居住的地址,他上回打电话时,也问清楚了。
  首都是一个遍地都是黄金的地方,有眼光和有才华的人,都将在这里腾飞。
  高淑芳在写信时,突然间发现自己遇到问题了。
  原本她以为自己每天都在学习,每天都在进步,连最新的时局新闻,都能够和顾客说上几句,拉进彼此的关系。
  但她在写信时,却发现自己经常词不达意,并且时不时就会出现错别字。
  写了错别字后,她下意识将之涂黑,然后再重新写。
  但这样一来,她发现一页纸上,竟然有很多地方都被涂黑了,并且字迹略潦草。
  “哎,怎么会这样?”高淑芳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信,傻眼了。
  她实在是没脸把这样的信寄出去,于是只好又问二哥要了一些信纸。
  她开始重新眷写,这一次,她的字迹更工整,且也没有明显的错别字了。
  一连看了三遍,她颇为满意,觉得这回总没有问题了。
  但就要把信纸折好时,她想了想,决定把信给二哥看一遍。
  高明程没马上去接那信,而是说道:“你写给邓婉婉的信,给我看什么?”
  “我……我想让你给我看看,是不是还有哪里写的不好?”高淑芳有几分紧张的说道。
  这是她人生中写的第一封信,同时这封信可是寄往首都的!
  这让她的内心有一股压力,想要竭尽全力的去做好。
  高明程看了她一眼,这才把信接了过去,展开一看,只是还没有看几行字,他就发现病句了。
  不过他没有吭声,而是继续看下去,等都看完了,他才拿起一支笔,开始就在信上给高淑芳修改病句,他一边修改,一边解释为什么这样写是错的,又圈出几个高淑芳没有察觉到的错别字出来。
  高明程毕竟不是专门的老师,且自身的学识也有限,他之前教许多美和高淑芳时,都是让她们自己多看、多写,想通过这种方式,慢慢的累积知识,提高文化水平。
  但他没有让她们写过文章,如今这写信就如写一篇文章,瞬间暴露了很多缺点。
  于是高明程回过头去看许多美,说道:“要不,你也给邓婉婉写封信?”
  他想以此来检测一下许多美的文章水平。
  许多美看出他的意图,也有些动心,于是点头同意了。
  当天晚上,许多美也给邓婉婉写了一封信,写好后,就交给高明程修改,然后再眷写一遍,这样一来,这封信的水平,不说有多高,至少是没有明显的缺点了。
  第二天时,高淑芳拿着两封信去了邮局,买了信封和邮票,因为信纸轻薄,且收件人都是邓婉婉,高淑芳就把两封信都放进同一个信封里,哈,这样就可以省钱了!
  在高淑芳出门寄信时,高明程已经坐在大卡车上,朝着遥远的羊城而去了。
  这一次他不是给范承耀运货,而是运了一车的药材过去,以能够煲汤的药材居多。
  同时货主也要随车一起前去,此时正坐在副驾驶,和高明程大声的说着话。
  高明程有两世经验,不管对方说什么,总能够搭上几句话,不会显得冷场。
  一路上有个人搭话,倒也不显得难过。开长途,除了路上可能会遭遇一些危险外,最大的问题是视觉疲劳和孤独。
  等到了羊城后,高明程按照货主的指示,把车开到一处仓库,等待工人把货卸掉。
  货主一路和高明程相处的还算愉快,此时说道:“明程兄弟,我送你的那一包山药,你可得好好吃,补肾的!”
  货主冲高明程眨眼,递给他一个你懂得的眼神。
  高明程哭笑不得,但还是得说一句:“山药除了补肾,还有很多用途的!”
  所以,别只盯着补肾好吗?
  再说了,他这么精壮,像是需要补肾的人吗?
  话说,许多美怀孕后,他都已经很久没让肾辛苦过了,所以说,肾这玩意需要补吗?
  至于那一包干山药,当然是用来炖肉吃,补气血!
  卸完货后,高明程先去服装厂拿货。
  这次拿货时,厂里的人告诉他,进货价要稍微涨一些了,不只是服装,各行各业,都开始涨价了。
  这涨价的背后,自然是有其原因的,也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动乱,但这是必经的阵痛,是发展路上的小障碍。
  高明程只是平头百姓一个,无意深究,只能人如潮水,随着时局进进退退的。
  这一次到羊城,高明程发现在街上游荡的外乡人更多了,在年初时,百万民工就从各地涌向了羊城,他们迫切的希望在这里找到工作,扎根生活,但羊城根本无法接纳这么多人,于是大部分人只能在街上游荡着,或是好运的接到一两个临时工,赚一点饭钱。
  看到这些人,高明程心中很感慨。
  休息一晚后,他到一处指定地址,装了一车货,朝着返程而去。
  高明程在道路上奔驰时,黄大志刚刚从拥挤的火车车厢下来,随着人流朝出站口而去。
  只是等他来到出站口,却发现外面竟是人山人海,当他走在路上时,居然有无数双黑乎乎的脏手朝他抓来。
  一旦这些脏手抓住了他,若是他不慷慨解囊,那就无法再离去了。
  黄大志环顾四周,发现其他刚下车的乘客也是如此,有些胆小的女性被吓的尖叫,有些怕事的人则只能慌忙掏出钱来,但也有脾气暴躁的,不但不给钱,还用脚去踢,嘴巴里骂骂咧咧的。
  对于这种人,那些趴在地上乞讨的人也不敢太过分,纷纷避让开来。
  “行行好,我已经几天没吃饭了,孩子也饿的不行了。”
  “给点钱吧!”
  “帮帮我们吧!”
  祈求的话不停的钻入耳中,黄大志的两条腿都被那些手给拉住了,这让他无法继续行走。
  黄大志低头看着他们,这些人的外貌,的确很可怜,但他们的眼睛里,却透露出一股贪婪和狡诈。
  黄大志在警局里做事后,和三教九流的人都打过交道,再加上他擅长观察,一眼就能够看穿这些人的真面目。
  他们的确可怜,但更可恨。
  这样围聚在出站口,这样伸手抓住他人的裤子,不让人走,那么和抢劫,又有什么两样呢。
  黄大志对于很多命运多舛的人都很同情,但并不同情他们,他蹲下身来,眼睛盯着一个拉着他裤子的人,与之对视着。
  “你叫什么名字?哪里人?是因为什么流落到这里的?我是警员,你们随我回警局,等我调查清楚后,就安排你们返乡回家。”黄大志以一种公事公办的态度说着话,语气也很诚恳,他看着周边的人,说道:“你们都一起随我回警局。”
  他在警局工作一年多了,身上也沾染了办案人员特有的气质,此时一开口,立即把那些人给唬住了。
  有人已经松开抓着他裤子的手了,但也有人不死心。
  其中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哭泣道:“行行好,给我点钱吧,我的孩子快要饿死了。”
  她的旁边躺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,身上穿的破破烂烂,脸上脏兮兮的,躺在地上,像是饿昏了。
  黄大志看了那孩子一眼,然后弯腰将之抱起。
  他的这个动作吓了那女人一跳,尖声喊道:“你干什么?”
  黄大志抱着孩子,悲悯的说道:“孩子都饿晕了,我带他去警局食堂吃饭,你们也一起来吧,等吃完饭,就做笔录,然后遣送你们回乡。”
  “你……你给点钱给我们买饭就行了。”女人弱弱的说道。
  但黄大志没吭声,只盯着她看。
  最终女人有些承受不住对视的目光了,大声说道:“谁要跟你去警局?你把孩子给我放下。二虎,快跑!”
  说着,女人竟然转身就跑了。
  她身边的那些人,也纷纷跑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