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5节
  梅若华和吴岚对看了一眼,他果然用了这招。
  第56章 离婚中
  江一民这次的准备比之上次, 显然要充分的多, 也有逻辑的多。
  可以看出谢宇给他做了多少功课, 花费了多少心血。
  这一番发言下来, 江一民抓住了一个关键的点,穷人和富人之间的固有印象。
  对大家来说,出现这种情况不是常态吗?
  中产阶级家里娇养的公主, 嫁给了城市贫民。也许她对自己的老公没什么意见,但天生的优渥环境,让她养尊处优惯了,她怎么可能习惯公婆的生活环境?而公主的父母,好不容易养大的女儿,跟着一个穷小子去受罪了, 他们纵然为了孩子同意了, 又怎么可能心甘情愿?
  有这样的冲突简直是正常的。
  而且,江一民的描述也很符合他们的心里变化。
  开始的时候,女孩子条件好脾气大, 男孩子为了爱情做了舔狗, 处处忍处处让,虽然对父母多有抱歉,可还是以老婆为主的。
  后来成功了, 男孩子就想这是我挣的,我终于可以让父母昂首挺胸做人,让他们过好日子了,女孩子却还是老思想, 觉得男孩子必须要让着自己,觉得公婆必须要远远的,那经济地位颠倒了,自然这个要求就不可能达到了。
  如果女孩子还要强行这样做,那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她,作死。
  你不顺势调整态度,还想当永远的小公主,那怪人家不捧着你吗?谁天生下贱啊。
  显然,这个谢宇简直太了解人们的惯性思维了,将穷这个字在江一民身上运用的淋漓尽致,为他赚足了同情分。
  起码现在,梅若华客观的说,法官们心里肯定不像刚刚那般,对江一民一丝同情也没有了。
  这一关,江一民赢了不少分数回来。
  很快就到了第二个环节,举证。
  举证的意思很简单,你在刚刚的陈述里说了这么多理由,必须有证据啊,那就拿出证据来,让对方质证。
  梅若华是原告,所以,由她这方先提出证据。
  梅若华这边的证据非常的全面,但没有什么新意,一方面是江一民的出轨证据,最重要的是他和于婉秋的微信聊天记录,还有那张b超单,一方面是江一民试图让她净身出户,不惜反诬告她下药的事实和证据,这个已经经过审理了,也都是人尽皆知的东西。
  显然,江一民对这个也早就想好了应对,此刻,他的脸上还带着刚刚陈述时激动委屈留下的泪水,特别的诚恳,无论吴岚拿出了什么证据,怎么问他,他都是一句话“我错了,我认!”
  甚至到了最后还给梅若华深深的鞠了一躬,“这么多年感情,我就算再不愿意,也不能这样对你,我对不住你。”
  弄得就跟他是苦情戏男主角似的。
  这可太让人生气了。
  但底下做的梅家人却是在社会上打拼过的,他们知道法官就吃这个啊。
  他们深知有了这一招,这个态度,梅若华就被动了。
  李晓梅在下面都坐不住了,一个劲儿的干着急,跟她弟妹唠叨,“他怎么这么装啊,法官不会信了吧,他怎么这么孬啊。哪里有的事儿啊。我什么时候鄙视他妈妈了,他妈妈……”
  她还想再说,就被弟妹握紧了手打断了,“没事的,若华向来有成算,你相信她。你别这么大声,要不法官把我们赶出去,可就真着急了。”
  李晓梅立刻闭了嘴,可她知道,这是盲目的自信了。
  虽然都说离婚官司可以让一个人从正常人变成魔鬼,可江一民这也变得太无耻了吧,让李晓梅充满了忧虑。
  连梅望亭也小声担忧的说,“这个谢宇太厉害了。”
  大家的脸色都慎重起来,没了刚开始的乐观。
  原告方的举证自此就结束了,随后就开始了被告一方,这时,谢宇终于站了起来。
  他和王奔不一样,长了个国字脸,看起来特别的坚毅,是很容易让人相信是个正派人的模样。而他显然也是这么营造自己的形象的。
  他很绅士的提出了要求,“法官,我请求出示一号物证。”
  立刻,法庭的大屏幕上,就显示出了一张照片,那是一张欠条,所有的人都仔细地看了一眼,时间是2011年10月,借款人是江一民,债主叫王一毛,上面写着江一民借款2万元。
  2011年10月份,那会儿梅若华和江一民已经结婚了,在岳父母那么宽裕的情况下,在岳父母都说了给嫁妆的情况下,江一民居然借了两万块钱,这不就是证明,岳父母所谓的帮助,是压根没有的吗?
  随后,就听见赵宇说,“法官,我申请一号证人作证。”
  法官同意后,没多久,所谓的证人就来了,是赵子刚。
  等到站到了证人席,赵宇这才开始他的询问,“赵子刚,屏幕上的欠条你见过吗?”
  赵子刚看了看后说,“见过,是我陪着过去借的。”
  赵宇就问,“为什么借这个钱?”
  赵子刚回答,“我们做了个生意,需要进货,资金缺了两万,没办法就去借了这个。这是个高利贷,利息很高,不过那会儿没办法了,只好同意了。”
  赵宇就说,“可以了。”然后他看向了法官,“法官,这个时候,他们刚刚结婚,如果岳父母对小两口有任何一点帮助的话,什么样的人会去为了两万块钱,借高利贷呢。所以,我的当事人压根没有接受过任何岳父母的帮助。”
  他说到这儿,下面的李晓梅终于忍不住了,骂了一声,“你放屁!我怎么没给钱,我给了三十五万的嫁妆。”
  法官立刻敲了锤子,“观众保持安静,再扰乱法庭就出去。”说完,法官就问,“原告,对此你是否同意。”
  梅若华的回答是,“不同意。刚刚我妈也说了,我结婚的时候给了我三十五万现金做嫁妆,说是给我们买车的,其实是想我们没地方住,买套房子。那会儿北京的房价平均才两万。我妈2014年才拆迁的,我结婚那会儿她工资一个月三千,我爸一个月五千,这三十五万是他们所有的存款。”
  梅若华质问江一民,“面对这样费心费力给你资助的岳父母,你就是这么报答他们的?没给钱?你说这话没良心吗?”
  可江一民的回答却是斩钉截铁,“这笔钱我没见到,我也没用过如果我有这笔钱,否则我为什么要去借两万块的高利贷,你别告诉法官,我九年前就留证据要给你打离婚官司了。”
  梅若华就笑了,“我知道,这笔钱一直在我的账户里,然后各项支出都是我在转账,所以你根本没碰过,所以你敢说跟你没关系。”
  江一民笃定的也是这事儿。
  那会儿支付宝还不流行呢,所有都是取出来付现金,鬼知道你花到哪里去了。
  所以他的回答更坚定,“你这是诬陷。”
  吴岚这时候才上场,“法官,我请求出示一号物证。”
  一听有证据,那头江一民立刻看向了屏幕,却发现屏幕上出现的不是什么照片,而是一个博客,博客的名字叫做“华与民的爱情小窝”。
  这名字简直太明显了,立刻就知道,那会儿最流行博客了,八成是刚结婚的小夫妻心里还存着浪漫,把相处的一点一滴都记在了博客上。
  但江一民也不觉得如何,毕竟就算里面写了我给江一民公司花钱了,能当证据吗?
  吴岚很快说,“请翻到第二页倒数第四篇。”
  当那一页一出现,江一民顿时就愣了。
  那居然是记账!
  上面写着2011年10月20日,支出电脑款10万,购买博华游戏公司电脑五台。
  这还不是最重要的,最重要的是,随着网页逐渐打开,记账图片出现在了博客中,居然是取钱小票、购买单据和发票,发票上面明晃晃的写着博华游戏公司。
  江一民都愣了,这是什么时候记的?梅若华怎么会记账?
  可这还没结束呢,吴岚紧接着说,“请翻到第二页倒数第六篇。”
  当打开一看,里面跟上一篇一样,记录了租用办公室一年的费用,共计6万元整,也配有所有的取钱小票、单据和发票。
  吴岚紧接着又让工作人员打开了几页,居然都是记账。
  然后他让人出示了两张照片,一张是博华游戏的营业执照,上面的法人明晃晃的写着江一民;一张是转账记录,是李晓梅在2011年7月转给了梅若华35万元的转账记录。
  这时候吴岚才发问,“被告,请问博华游戏是不是你创立的公司?”
  江一民这会儿能说什么,他只能说,“是。”
  吴岚又问,“花在你的公司里的钱,算不算是给予你们的支持?”
  江一民能说什么,他现在还处于震惊中,因为梅若华从来没吐露过,她记账的。她怎么会记账呢?
  可此时吴岚又问了,“原告,那你是否承认,刚刚你在说谎,其实在你创业的过程中,你接受了岳父母倾尽所有的支持?”
  江一民是不想回答,可他可以吗?自然是不可以的。
  事实在此,无法反驳,他只能说,“是。”
  吴岚这会儿才结束了质证,“法官我的问题问完了。”
  法官就说,“被告请继续。”
  谢宇自然知道,刚刚江一民制造的坦诚的穷小子被欺负不得不反抗的形象,不过一个交锋就碎了大半。
  但好在,他还有其他的点,他就不信,梅若华能次次都这么厉害。
  而江一民则一直看着梅若华,显然是想探究梅若华为什么会记账这样的神来之笔,其实只是他不了解而已。
  梅若华穿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将原身的电脑和手机全部都看了一遍,因为她怕露馅。
  这个博客就在原身电脑的收藏夹里躺着的,甚至没有一点点的掩饰,原身也并不是为了记录自己为江一民付出了多少,她当时记账不过是因为那会儿江一民没钱请专职的会计,只请了个代账的,原身怕算不清楚,所以才时时刻刻连小票都拍照上传。而至于为什么一直延续到现在,是因为她想记到五十年金婚,当礼物送给江一民。
  这会儿,梅若华就觉得老天爷是公平的,你看,当年的无心之举如今却有了用处,这大概就是江一民的自作孽不可活吧。
  很快,第二轮证据就到了。这份证据就庞杂了,一份是小区监控,说明刘桂芝夫妻跟梅若华夫妻分开住,一份则是上次江一蓉孩子弄坏了梅若华家东西后的赔偿单子,银行转账证据。
  还有则是人证,上来了两位大妈,说是江一民原先家的邻居,口口声声说,“她婆婆挺委屈的,这儿媳妇不怎么孝顺,来了就挑剔,嫌弃饭菜不好,他姐姐怀孕了,亲妈给炖个鸡,她都嫌弃没自己的份。不咋样。”
  这个就不用梅若华出场了,梅若华也根本不想跟他们争吵。
  吴岚站起来就先让出示了一号证据,“请翻到第一页倒数第四篇。”
  博文很快打开了,这个倒不是记账,而是一片日记,发出的日子是2011年的8月10号。
  原身是这样写的,“真不知道婆婆怎么想的,明明每个月都交三千块的伙食费,可我们回家都只有青菜炒萝卜,说是不会做肉,家里穷就是这么吃的。我还以为真是这样呢。结果姐姐一怀孕就不一样了,一天一只鸡的炖着,姐姐一半,一民一半,我还是吃我的萝卜。原来不是不会做,是不给我做啊。”
  吴岚就问江一民,“请问被告,这事情是不是真的?”
  江一民怎么可能承认,“有吗?我不记得了。我妈不会这么做的,可能是问她她说不要就真没给她。”
  这可真无耻。
  可吴岚却无所谓,“麻烦打开一下第一页的第一篇和第三篇和第六篇。”
  工作人员很快打开,结果就发现,原身真是个极可爱的人,她居然拍照上传了,第一篇写着,“我婆婆炖的猪脚,又没我的份。”画面是一碗白菜炖豆腐,远处一个碗里露出了猪脚尖。第三篇写的是,“今天是鲫鱼汤,特别香,哈喇子都流出来了,还是没我的份。”画面是一碗炒豆角,照旧能看到旁边碗里的奶白鱼汤。第六篇写的是,“我爱娘家,我一点不喜欢婆婆家。妈妈给我补营养。”画面是一桌子的鸡鸭鱼肉。
  吴岚问江一民,“被告,请问这些你记得吗?如果不记得,我还可以继续出示证据。”
  江一民怎么可能再说不知道。这都已经够丢脸了,可其实他真没印象了,他只能说,“可能,亲闺女和媳妇毕竟不太一样。”
  吴岚立刻抓住了话柄,“所以,你妈区别对待,你妻子不愿意再跟一个对自己不好的人住在一起,是有问题的吗?”
  江一民能说是吗?他不能,他只能说,“不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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