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节
书名:穿成天生万人迷怎么办
作者:故筝
作品简评:
宋绮诗穿成了一本书里的同名女主,这本书的女主将会因为三个男主走上悲惨的结局。宋绮诗为了摆脱这样的结局,努力学习、天天向上,并且带动了身边的富二代同学洗心革面,原文男主也不再将她视作玩物。她参加竞赛,上热搜,变得越来越优秀,慢慢改变着原著的剧情……唯一不变的,是男主变本加厉地爱上了她
本文行文流畅,语言轻松活泼,女主在改变的过程中,充满了各种诙谐的段子。作者笔下的人设各有精彩,他们碰撞在一起,总能激发出令人意想不到的转折。作者用女主的改变,带动其他人积极向上,使本文苏爽而又不乏正能量。
第1章 一号男主
宋绮诗用力搓了搓脸。
镜子里的那张脸,还是没有变。
内眼深邃,眼尾细而弯,眸光迷离,形状如桃花花瓣。
这是一双桃花眼。
不管笑与不笑时,都盛着情意。
这张脸生得好看的不止是眼睛,还有细细弯弯隽秀的眉,小巧挺立如玉琢成的鼻,和微微透着绯色饱满而莹润的唇……每一处都在引人亲吻。
脸颊上被用力揉搓过的地方,泛起了红,反倒更添几分不可说的媚意。
宋绮诗喘了口气,抓起水杯,咕咚咕咚,又是一杯冰水灌了下去。
这不是她!
尽管这张脸和她的五官很像。
可是她过去的脸,处处都透着正经。
……而这张脸,处处都透着不正经!
“诗诗,衣服换好了吗?我们该走了……再不去,要赶不上了。”女人压抑哽咽的声音,隔着薄薄的门板传进了宋绮诗的耳朵里。
“……马上。”宋绮诗本能地应了一声。
宋绮诗又倒了一杯冰水,咕咚咕咚灌下肚。
一张小脸都被冻木了。
直到脸上红晕消退得差不多了,她才放了心,起身过去打开门。然后沉默地跟着女人往外走,一块儿上了辆出租车。
女人叫于秀。
而她穿成了于秀的女儿,一个和她同名的,刚满十八岁的姑娘。
穿越不可怕,她本来因为生病也没几年好活了。
可怕的是——她穿成了一本海棠np文的女主。
海棠,一个处处都是老司机,开车从来不讲基本法,一脚下去八百迈,花式炖肉的地方。为了契合这样的大环境,作者将女主塑造成了一个面容精致、身娇体软、天然清音的小妖精。
该女主说话是撒娇,眨眼是勾引,上个学都不正经。
她被书里家世背景强大的男主们看上后,因为性情软弱,就这么半推半就地从了,之后渐渐食髓知味,天天鬼混,最终落得个被玩坏的下场。
……想到这里,宋绮诗就觉得屁股有点痛。
她决定从今天开始,好好学习天天向上,从此一心只有王后雄和肖秀荣!
“怎么这么多汗?”于秀哆哆嗦嗦地给宋绮诗擦了擦额头,一边小声安慰着:“别怕,诗诗别怕。今天、今天我们是去看你外公……你还没见过他呢……”
于秀说着说着,就低低呜咽哭出了声。
宋绮诗的思绪被拉扯了回来。
她穿过来之后,就袭承了原身的记忆,再加上对原书剧情的了解,她很快就知道这是要去做什么了。
女主的母亲于秀,本来出身书香门第,但后来爱上了女主的父亲宋义勇,于家看不上宋义勇,不肯同意这桩婚事。宋义勇抛下一句“莫欺少年穷”,就带着于秀私奔了。事实上,宋义勇不仅少年穷,他青年、中年都穷。
宋义勇在花光于秀的嫁妆之后,开始整日游手好闲,于秀却还活在过去虚假的爱情记忆里,常年逆来顺受。宋家就这么穷困了二十来年。
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女主,变得软弱可欺,一点钱就能轻易勾走。
就在这一天,二十年没和娘家联系的于秀,接到了妹妹于敏的电话,得知于外公病逝了。
于秀被巨大的悔恨和悲痛淹没,带着女儿匆匆赶往葬礼现场。
女主也就是在这里,见到了这本书里的第一个男主——小姨于敏的继子,楚羿年。
听着于秀压抑的哭声,宋绮诗扭头捶了捶车门。
唔,不知道现在下车还来得及吗?
于秀却在悲伤中迸发了力气,她一把将宋绮诗抱在怀里,哭得上气不接下气:“你外公,你外公是个很好的人……是我……是我不孝……你一定要去给外公磕头,给外公好好磕头。”
宋绮诗被箍得动弹不得,别说跳车了,车门都开不了。
她眼睛还有点泛酸。她的外公也没了。
磕头是应该的。
磕完我就走。
四十分钟后,车抵达了葬礼现场。
葬礼现场摆满了花圈挽联,也挤满了车,以及无数穿着黑西装、黑裙的人。
于秀的手扣在车门上,迟迟不敢下去。
周围的车,一溜儿都是奔驰、宝马、宾利、劳斯莱斯、保时捷、林肯……这辆橘红色的出租车卡在中间,十分的格格不入。
也使得葬礼上的人,飞快地注意到了这边。
穿着黑色长裙,面容秀美,看上去只有三十出头的女人,快步走了过来。她的眼圈一红,冲着车门就哀戚地喊了一声:“姐姐。”
于秀不再迟疑,她一把推开了车门,与女人抱在了一处,再度放声大哭。
被遗忘的宋绮诗,自己整了整发皱的裙摆,乖乖下了车。
其余人已经朝这边投来了打量的目光,甚至伴随着窃窃私语,与几抹讥讽的笑。
原剧情中,女主在这样的场景下,吓得瑟瑟发抖,在场男士无不心生怜惜。
那不行。
我要钢铁起来!
钢到没有人觊觎我的身体!
宋绮诗如是想着,拼命绷紧了小脸,挺直了背脊。
但原身早就已经畏畏缩缩成了习惯,更因为青春期发育太好,喜欢含胸驼背。
宋绮诗才钢铁了一会儿,就有点发软了。
那头于秀两姐妹终于松开了怀抱。
于敏掏出手帕递给了于秀,然后看向了宋绮诗。于敏眼底飞快地掠过一点惊艳之色,惊讶道:“这是……诗诗?”
于秀这才想起来女儿还在后头,赶紧把宋绮诗揽了过去:“叫小姨。”
宋绮诗乖乖地叫了声:“小姨。”
嗓音清丽,又带着一点娇娇软软的味道,就这么勾在人的心尖尖上,打了个转儿。
于敏愣了下,然后亲昵地拉起了宋绮诗的手,哽咽道:“都长这么大了,小姨这才头一回见你。长得真好看,真乖……”于敏一边说着,一边引着她们往前走。
人群自动分开,为她们让出了路。
前方摆放着冰棺和灵位。灵位前,站着一个身形高大的年轻男人。
男人穿着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的黑色西装,上面没有多余的花纹修饰,但穿在他的身上,偏偏就是衬得宽肩窄臀,腿长挺拔。仅仅只是一个背影,就足够令人浮想联翩了。
年轻男人听见周围的响动,缓缓转过了身。
他的胸前佩戴着白菊,手臂挽着黑纱,神色淡漠。像极了从少女漫画里走出来的强大到万能的冷面执事。
不过下一刻,他脸上的淡漠之色就褪去了,转而换上了一点温和且绅士的神情。他的眉眼因为骤然的柔和,而显得更加俊美,一抿唇,一抬眸,都足够引发无数女性的注目和惊叫。
于敏将宋绮诗往前推了推:“这是楚羿年,你姨夫的儿子。你该叫表哥。”
宋绮诗的话全部堵在了喉咙里。
……哎?
男主一号,这么帅的吗?
作者大概并不擅长外貌描写,所以很少提及书中男性角色的长相。
哦,是了。
宋绮诗骤然想起来,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表哥,在书里的职业是影帝。的确是有万千少女都为他神魂颠倒。想也知道,本人应该有一副多么俊美的皮囊。
如果是长这样的话……
其实……
我可以!
于秀尴尬地出声:“诗诗,怎么不叫人?快叫哥哥。”
于敏在一边忙打起了圆场,笑着说:“诗诗脸皮薄,害羞吧。”
“诗诗?”楚羿年疑惑出声。简单的两个字从他的舌尖滚过一遍,就被赋予了别样的味道。
于敏连忙点头:“是,这是我姐姐的女儿,宋绮诗。”
“嗯。”楚羿年笑了下:“看着年纪很小。”
于秀结结巴巴地道:“诗诗今年刚满十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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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故筝
作品简评:
宋绮诗穿成了一本书里的同名女主,这本书的女主将会因为三个男主走上悲惨的结局。宋绮诗为了摆脱这样的结局,努力学习、天天向上,并且带动了身边的富二代同学洗心革面,原文男主也不再将她视作玩物。她参加竞赛,上热搜,变得越来越优秀,慢慢改变着原著的剧情……唯一不变的,是男主变本加厉地爱上了她
本文行文流畅,语言轻松活泼,女主在改变的过程中,充满了各种诙谐的段子。作者笔下的人设各有精彩,他们碰撞在一起,总能激发出令人意想不到的转折。作者用女主的改变,带动其他人积极向上,使本文苏爽而又不乏正能量。
第1章 一号男主
宋绮诗用力搓了搓脸。
镜子里的那张脸,还是没有变。
内眼深邃,眼尾细而弯,眸光迷离,形状如桃花花瓣。
这是一双桃花眼。
不管笑与不笑时,都盛着情意。
这张脸生得好看的不止是眼睛,还有细细弯弯隽秀的眉,小巧挺立如玉琢成的鼻,和微微透着绯色饱满而莹润的唇……每一处都在引人亲吻。
脸颊上被用力揉搓过的地方,泛起了红,反倒更添几分不可说的媚意。
宋绮诗喘了口气,抓起水杯,咕咚咕咚,又是一杯冰水灌了下去。
这不是她!
尽管这张脸和她的五官很像。
可是她过去的脸,处处都透着正经。
……而这张脸,处处都透着不正经!
“诗诗,衣服换好了吗?我们该走了……再不去,要赶不上了。”女人压抑哽咽的声音,隔着薄薄的门板传进了宋绮诗的耳朵里。
“……马上。”宋绮诗本能地应了一声。
宋绮诗又倒了一杯冰水,咕咚咕咚灌下肚。
一张小脸都被冻木了。
直到脸上红晕消退得差不多了,她才放了心,起身过去打开门。然后沉默地跟着女人往外走,一块儿上了辆出租车。
女人叫于秀。
而她穿成了于秀的女儿,一个和她同名的,刚满十八岁的姑娘。
穿越不可怕,她本来因为生病也没几年好活了。
可怕的是——她穿成了一本海棠np文的女主。
海棠,一个处处都是老司机,开车从来不讲基本法,一脚下去八百迈,花式炖肉的地方。为了契合这样的大环境,作者将女主塑造成了一个面容精致、身娇体软、天然清音的小妖精。
该女主说话是撒娇,眨眼是勾引,上个学都不正经。
她被书里家世背景强大的男主们看上后,因为性情软弱,就这么半推半就地从了,之后渐渐食髓知味,天天鬼混,最终落得个被玩坏的下场。
……想到这里,宋绮诗就觉得屁股有点痛。
她决定从今天开始,好好学习天天向上,从此一心只有王后雄和肖秀荣!
“怎么这么多汗?”于秀哆哆嗦嗦地给宋绮诗擦了擦额头,一边小声安慰着:“别怕,诗诗别怕。今天、今天我们是去看你外公……你还没见过他呢……”
于秀说着说着,就低低呜咽哭出了声。
宋绮诗的思绪被拉扯了回来。
她穿过来之后,就袭承了原身的记忆,再加上对原书剧情的了解,她很快就知道这是要去做什么了。
女主的母亲于秀,本来出身书香门第,但后来爱上了女主的父亲宋义勇,于家看不上宋义勇,不肯同意这桩婚事。宋义勇抛下一句“莫欺少年穷”,就带着于秀私奔了。事实上,宋义勇不仅少年穷,他青年、中年都穷。
宋义勇在花光于秀的嫁妆之后,开始整日游手好闲,于秀却还活在过去虚假的爱情记忆里,常年逆来顺受。宋家就这么穷困了二十来年。
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女主,变得软弱可欺,一点钱就能轻易勾走。
就在这一天,二十年没和娘家联系的于秀,接到了妹妹于敏的电话,得知于外公病逝了。
于秀被巨大的悔恨和悲痛淹没,带着女儿匆匆赶往葬礼现场。
女主也就是在这里,见到了这本书里的第一个男主——小姨于敏的继子,楚羿年。
听着于秀压抑的哭声,宋绮诗扭头捶了捶车门。
唔,不知道现在下车还来得及吗?
于秀却在悲伤中迸发了力气,她一把将宋绮诗抱在怀里,哭得上气不接下气:“你外公,你外公是个很好的人……是我……是我不孝……你一定要去给外公磕头,给外公好好磕头。”
宋绮诗被箍得动弹不得,别说跳车了,车门都开不了。
她眼睛还有点泛酸。她的外公也没了。
磕头是应该的。
磕完我就走。
四十分钟后,车抵达了葬礼现场。
葬礼现场摆满了花圈挽联,也挤满了车,以及无数穿着黑西装、黑裙的人。
于秀的手扣在车门上,迟迟不敢下去。
周围的车,一溜儿都是奔驰、宝马、宾利、劳斯莱斯、保时捷、林肯……这辆橘红色的出租车卡在中间,十分的格格不入。
也使得葬礼上的人,飞快地注意到了这边。
穿着黑色长裙,面容秀美,看上去只有三十出头的女人,快步走了过来。她的眼圈一红,冲着车门就哀戚地喊了一声:“姐姐。”
于秀不再迟疑,她一把推开了车门,与女人抱在了一处,再度放声大哭。
被遗忘的宋绮诗,自己整了整发皱的裙摆,乖乖下了车。
其余人已经朝这边投来了打量的目光,甚至伴随着窃窃私语,与几抹讥讽的笑。
原剧情中,女主在这样的场景下,吓得瑟瑟发抖,在场男士无不心生怜惜。
那不行。
我要钢铁起来!
钢到没有人觊觎我的身体!
宋绮诗如是想着,拼命绷紧了小脸,挺直了背脊。
但原身早就已经畏畏缩缩成了习惯,更因为青春期发育太好,喜欢含胸驼背。
宋绮诗才钢铁了一会儿,就有点发软了。
那头于秀两姐妹终于松开了怀抱。
于敏掏出手帕递给了于秀,然后看向了宋绮诗。于敏眼底飞快地掠过一点惊艳之色,惊讶道:“这是……诗诗?”
于秀这才想起来女儿还在后头,赶紧把宋绮诗揽了过去:“叫小姨。”
宋绮诗乖乖地叫了声:“小姨。”
嗓音清丽,又带着一点娇娇软软的味道,就这么勾在人的心尖尖上,打了个转儿。
于敏愣了下,然后亲昵地拉起了宋绮诗的手,哽咽道:“都长这么大了,小姨这才头一回见你。长得真好看,真乖……”于敏一边说着,一边引着她们往前走。
人群自动分开,为她们让出了路。
前方摆放着冰棺和灵位。灵位前,站着一个身形高大的年轻男人。
男人穿着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的黑色西装,上面没有多余的花纹修饰,但穿在他的身上,偏偏就是衬得宽肩窄臀,腿长挺拔。仅仅只是一个背影,就足够令人浮想联翩了。
年轻男人听见周围的响动,缓缓转过了身。
他的胸前佩戴着白菊,手臂挽着黑纱,神色淡漠。像极了从少女漫画里走出来的强大到万能的冷面执事。
不过下一刻,他脸上的淡漠之色就褪去了,转而换上了一点温和且绅士的神情。他的眉眼因为骤然的柔和,而显得更加俊美,一抿唇,一抬眸,都足够引发无数女性的注目和惊叫。
于敏将宋绮诗往前推了推:“这是楚羿年,你姨夫的儿子。你该叫表哥。”
宋绮诗的话全部堵在了喉咙里。
……哎?
男主一号,这么帅的吗?
作者大概并不擅长外貌描写,所以很少提及书中男性角色的长相。
哦,是了。
宋绮诗骤然想起来,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表哥,在书里的职业是影帝。的确是有万千少女都为他神魂颠倒。想也知道,本人应该有一副多么俊美的皮囊。
如果是长这样的话……
其实……
我可以!
于秀尴尬地出声:“诗诗,怎么不叫人?快叫哥哥。”
于敏在一边忙打起了圆场,笑着说:“诗诗脸皮薄,害羞吧。”
“诗诗?”楚羿年疑惑出声。简单的两个字从他的舌尖滚过一遍,就被赋予了别样的味道。
于敏连忙点头:“是,这是我姐姐的女儿,宋绮诗。”
“嗯。”楚羿年笑了下:“看着年纪很小。”
于秀结结巴巴地道:“诗诗今年刚满十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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