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4节
  听王利民说完,宋秀程沉吟道:“这件事,其实还等着魏大河表态,若是他支持女儿跟王利社离婚,那么,王利社的罪才会坐实。也只有他的罪坐实了,那姐夫才有可能被牵连。若是王利社都无罪,或者罪不重,姐夫这点事儿自然也就提不到桌面上来了……”
  说到这里,宋秀程顿住话头,目光扫过自家老爹和姐夫王利民。
  尽管他没看小秋,小秋却已经明白了宋秀程的意思。
  果然,宋秀程略略一停顿,就继续道:“我的意思,咱们还得去做一做魏娟的工作,只要魏娟放弃追究,不再坚持离婚,那么魏大河就一定会出面力保,只要王利社宣布无罪,那姐夫自然也就没了问题。”
  这话一出,小秋就暗暗摇了摇头。
  老一辈留下来的传统是‘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婚’,加上自古以来的‘男尊女卑’思想,男人寻花问柳,出轨,甚至养外室、生私生子,都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。只要男人肯回头改过,十个人得有九个劝和不劝离的。
  可事实上,男人一旦踏破婚姻忠诚的底线,就不可能只有一次。《红楼梦》里有一句话叫‘都是那偷腥的猫儿’,其实应该是,男人只要尝过了腥味儿就会食髓知味,有一回就有两回,家里的老婆只有一个,家外的腥味儿何止千万,半老徐娘的风情,豆蔻少女的鲜嫩,年轻妇人的丰腴……又有知性的、爽直的、泼辣的、柔婉的……林林总总,千人千面,都将成为男人的诱惑。
  当初魏娟在公社供销社做售货员的时候,小秋见过她许多次,对她的性格也算有些了解。魏娟这个女人固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,但却是个大胆泼辣敢作敢当的,而且做事果决,不拖泥带水犹豫不决,就像当初,一门心思看中了王利社,未婚先孕,然后引得胡卫红主动戳破僵局,逼走了胡卫红,成功嫁给王利社。这一系列事件,仔细看就能看出,是魏娟,乃至魏大河在背后推动。
  这种女人平常看着不显山不露水的,一旦动手,就一定果决爽快,干净利落。
  既然已经把王利社抓了,按了‘流氓罪’,她就是真的死了心,决定快刀斩乱麻,结束这段婚姻了。
  至于……
  “魏娟生的那个孩子呢?”小秋问道。
  宋胜书和王利民都被小秋问的愣了一下,然后,王利民才略带涩然道:“……秋啊,你没见过那个孩子不知道,那个孩子好像智力有些问题,三岁多了,还说不完整话,拉尿不知的。”
  原来还是个弱智儿……
  小秋对这件事多少有点儿意外,但并不关心,她在意的是孩子现在在哪里。
  “孩子还在魏娟那?”她又追问了一句。
  王利民脸色有些难堪地摇摇头:“……你三叔还没被抓住,魏娟就把孩子送回家了。我们商议着,那孩子送回去说不定更会惹恼了对方,就暂时养在你奶奶家了。我给刘老实媳妇加了二十块钱,让她带着呢!”
  “哦……”小秋应了一声,没再说什么,只转眼看向小舅宋秀程。
  第六百五十一章
  果然,宋秀程叹口气,摇头道:“这样,那我们就不用指望魏家抬手了。”
  其实,宋胜书和王利民又何尝没想到这一层,只不过还是怀了一丝侥幸罢了。
  倒是小秋,这时反而暗暗松了一口气:和魏家撕破脸,她接下来的作为就不会受牵制了,也好!
  她睨着小舅舅宋秀程不说话,倒是把宋秀程看得忍不住笑了,抬手就要敲上给小秋的脑门,一边笑斥道:“你个坏丫头,早就算计好了是吧?”
  小秋捂着头躲开小舅的家庭暴力,笑嘻嘻道:“小舅舅,你以大欺小……姥爷,您快看啊,小舅舅当着您的面儿就敢欺负我!”
  这甥舅俩的画风转变太快,宋胜书和王利民两个都有些跟不上节奏,愣怔怔的,直到小秋喊人,这才醒过神来,却仍旧不太明白这两个心里打的什么算盘,岳婿俩互相看看,也没搞明白是咋回事儿,王利民干脆开口问:“你们……是不是已经有解决的法子了?”
  恰这时,钟玉琴和宋秀莲娘俩儿买了早点回来,小秋跳起来,跑过去接着,一边笑道:“赶了一宿路,累死了,先吃饭。不管什么事儿都吃了饭再说。”
  宋胜书和王利民对视一眼,然后同时将目光转向宋秀程,宋秀程也只能无奈地笑着摇头道:“别担心,不是什么大事儿。好啦,先吃饭,先吃饭!”
  众人面面相觑了片刻,不管焦急还是懵懂,却都只能坐下来吃饭。
  早饭吃完,小秋就安慰姥爷姥姥和自家亲娘,照常去点心铺子开张做生意去。把这三个人打发出门,三个小的也打发了去上学,家里只剩下王利民和他们一伙人,小秋这才笑嘻嘻对宋秀程道:“小舅舅这会儿就别藏着掖着了,该你安排了。”
  “你个小滑头!”宋秀程笑骂一句,转而略略肃正了脸色,开始分派人手:“小秋,你对乡上比较熟悉,你去联络人……秦戎与我在县城……姐夫,你既然被限制了行动,那就安心在家,不愿意在家,去点心铺子也行,只要不离开县城应该就没事儿。”
  王利民听小舅子一通安排,大概猜测到了几个人的计划,可心里还是觉得没谱儿,到底不太放心,拉住就要出门的宋秀程道:“程子,魏大河可是副县长……”
  宋秀程微微一笑,拍拍他的手道:“我心里有数,姐夫你就放心吧!”
  人长了疮,就得连根挖了,怕疼不行!
  他这个姐夫其他都不错,就是心太软,之前是对他老娘和妹妹,这一回是对王利社……那种人渣,死不足惜的东西,他偏偏还顾念兄弟亲情,出力出钱的,怎么样,好处没一点儿不说,反招惹一身腥。害得小秋连夜赶回来替他打扫……哼,这回,他之所以下狠手,也是让他疼一疼,不疼不长记性,以后说不定再给惹出什么事来呢!
  小秋也没开车,骑了辆自行车慢悠悠回了乡上。
  九月底十月初,正是华北大平原的秋收季,广袤的田野里,一片繁忙景象。
  金黄的谷子垂着沉甸甸的谷穗儿等着人们将它们收割回去。大豆也枯黄了,甚至有些大豆已经落了叶子,只剩下光秃秃的杆子挂着一个个饱满的豆荚。高粱大多种在比较偏僻贫瘠的土地上,却仍旧长得遮天蔽日的,高粱穗子红得发了紫,像无数支火炬;一个个玉米棒子胖鼓鼓的,支棱出来,曾经漂亮鲜艳的红缨也变得发黑干枯了……
  天空高远辽阔,秋阳仍旧火热,人们戴着斗笠,弯着腰在地里忙碌着,收获这一份份汗水浇灌出来的果实。
  小秋从县城里过去,并不经过三合村,即便有几家老亲戚走动的也不多,她大多也不熟悉,是以,也没留意地里的人。没想到,临近泰平村的时候,突然从路边的地里传来一声大喊:“王小秋!”
  小秋一愣神,然后赶紧停下自行车跳了下来,她刚站定,就见一个戴着斗笠皮肤黝黑的年轻女子从地里跑出来,因为背着光,小秋也看不清对方的面容,只觉得行走动作还有那身形有些熟悉,似曾相识。
  “小秋,你啥时候回来的?你不上学了么,这个点儿怎么有空回来呀?”说话间,那女子已经跑到了小秋近前,这时小秋也终于看清了对方的面目。
  短发,圆脸,圆眼睛,小嘴儿……
  小秋恍惚间看到一个漂亮淳朴的小姑娘眼睛亮亮地:“这个樱桃发卡真好看!”
  “袁景红?”小秋略带惊讶地叫出一个几乎要尘封在记忆里的名字。
  自从小秋离开后,第二年的暑假,还见过一次袁景红,只不过那时的袁景红已经退学,在家里帮着干活了。曾经要好的小姐妹,再见却没了什么话题,更多的就是袁景红对小秋的毫不掩饰的羡慕。
  自那次见面,一晃眼又是两年多过去了,袁景红的个头没长,已经比小秋矮了大半个头,而且丰满了些……
  小秋突然记起袁景红不是这个村子的,于是问:“你们家这边还有地啊?”
  袁景红笑道:“我家这边哪有地啊,这是我婆家的地!”
  婆家的地……婆家?“婆家?”小秋真是惊着了,先下意识地反问了一句,然后才道:“你结婚了?”
  袁景红并不忸怩,大大方方道:“是啊。你常年不在家不知道,我们班好几个同学结婚了。去年冬天是王利泉和焦道广,过完年是李向丽和我。今年冬天还多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