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节
  “这汤的味道,全靠豌豆苗吊着。”华父道。
  华茗也点点头:“他们选的这豌豆苗做汤,正好解了重油重盐的盖浇菜的腻。”
  喝完,华茗又去盛汤,不过这次她就只盛了一勺,足足三大桶的汤,竟然见底。
  华茗去问老板娘:“还有免费汤吗?”
  老板娘撩起围裙,擦擦额角的汗:“有!不过得等会,现在正在烧水呢,估摸着还得十来分钟。”
  听说还得等这么久,围着的学生们失落散开,各自收拾东西,骑车回学校。
  华茗三人倒是不着急,他们又不着急上课,就坐着等。
  等待时,华父也没闲着,状似不经意地跟老板娘聊天。
  老板娘倒也坦诚,说起自家新鲜菜来,十分得意:“我们家的菜啊,要么是我俩亲手去菜市场挑的,要么就是靠谱农户亲自送上门的,准保都是当天采摘,几乎都不用择菜,随便投洗两遍就能直接用……”
  华茗祖父也算是个厨子,华父从小跟着也会几招三脚猫手艺,让他独当一面是当不了的,但菜好不好吃,怎么做好吃的他倒是能品鉴出来。
  这家盖浇饭厨艺一般,也就只是普通乡村流动大席的水准。但胜在菜品新鲜,就算做法粗糙,也抵不过食材最本真的清甜甘润。
  今天这一餐吃下来,华父觉得最妙的便是这免费汤了,尤其是当中的豌豆苗,那真真是升华之笔。
  华父便把话题中心问到这豌豆苗上。
  这下,老板娘警惕了,只简单嘟囔,说这是从乡下农户手里收购来的,旁的便不肯多说。
  等到差不多一点钟,又一锅免费汤终于做好。
  这时候,快餐店里的食客便多是附近的农民工,或是出租车司机这类,他们一边吃饭一边吸烟,屋子里狼烟动地,华茗三口便坐回车上。
  “刚在喝汤时,我就觉得这豌豆苗熟悉……”华茗一沉吟,忽地想起:“之前我也吃过两家,都是豌豆苗在其中比较出彩。”
  华父琢磨:“要不接下来咱们就缩小规模,也做那种本地家庭式小饭馆。这几天吃下来,我看就这种的最赚钱,也最长久。”
  华母对此表示同意。
  要想家常菜小饭馆能传出口碑,那菜品味道绝不能差。而华父手艺又一般,最后还是得从新鲜的食材方面入手。
  华茗总结:“我猜测,他们那几家用的豌豆苗,很可能是一家提供。”
  “那咱们就蹲点,他们一般都是晨起采购,咱们勤快点肯定也能找到供应农户。”华父最终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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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最近林煜文的心情非常高昂,每天都笑得合不拢嘴。
  他的豌豆苗在菜市场里客源稳定,基本每天到那,一个小时就能预备的菜卖完,然后再把小饭馆里定的再一送,上午十点就能到家。
  要是当天不累的话,就去地里瞧瞧,完事儿下午也不用去了。
  一方面是因为林煜文之前下的功夫足,地里基础打得好,后续农活并不很多,另一方面是银朱提的,银朱说他最近明显是体力锻炼有所增强,才不觉得累。
  不管是哪方面原因,林煜文都觉得他这农民当得并不累,也不难嘛。
  刚回村时,三表伯还说他是脑子发热想不开才回来种地,如今林煜文是扬眉吐气,闲着没事就去三表伯地里逛。
  一边逛街,他还指指点点:“伯啊,你这地里明显是缺xx啊。”
  刚开始时林志勇还按照他说的给庄稼补充养分,后来被他指手画脚叨逼叨烦了,就忍不住给林煜文翻白眼:“不就是借你的名字蹭了半袋玉米面嘛。”
  瞧他那小气劲儿。
  林煜文哼哼:“不止啊。”他抬头看天,一副鼻孔也朝天的样子,语气阴阳:“也不知道是谁啊,当初我回来时还说我肯定种不好地,赚不着钱。”
  林志勇则是气势振振:“是啊,也不知道谁这么瞎说。反正我当初早就说过了,你这孩子随爹,当年村里,你爹种的庄稼数一数二。”
  林煜文:“……”
  没能找回场子的林煜文心有不甘,道:“怎么就又随我爹了?承认我优秀很难吗?”
  林志勇则是抓着话头反问:“你不随你爹,难不成还随我?”
  “去去!”林煜文发现曾经老实巴交那农村汉三表伯,是一去不复返啊。
  林煜文说不过林志勇,决定不跟他玩儿了,晃晃悠悠回自家地里,刨了两颗球生菜,装筐子里回家。
  到院里,林煜文把筐子卸到井边,顺道也把菜给择了洗了,冲屋子里喊:“自己种的球生菜能成熟了,咱们自己先吃第一口。”
  银朱抱着娃出来,把锦书往林煜文怀里一塞,就拿投洗好的球生菜去厨房。
  林煜文搂着儿子在银朱身后当跟屁虫,老婆炒菜时他就看儿子:“这小子好像最近没生病?”
  就林煜文曾说过的话,林锦书这娃生下来就是讨债鬼,从出生就大病小灾不断,大人也跟着忙成个陀螺。
  银朱愣了下,锅里花椒差点被炸糊,她反应过来了,才手忙脚乱下生菜。
  “最近似乎是没病。”银朱从他们刚回来的四月到现在六月初,中间两个月了,锦书还真没闹过不舒服。
  银朱小声念叨:“还真叫我妈说着,得在村里住住,多接触丰富的生态环境,培养自身免疫力?”
  林煜文咧嘴一笑:“那好办,今后我下地就带他,我在地里干活,他就趴田垄上自己玩。”
  “滚蛋!”银朱冲他白了一眼。
  不过这倒也提醒她,银朱让林煜文有空了弄点河沙回来给儿子玩。
  既然提起丈母娘,林煜文就琢磨他们回来这都两三个月了,从盛海到湍市,都距离这么近也没上门瞧瞧两位老人,总觉得不应该。
  林煜文提议,带着他们自产的菜去看看他们。
  银朱不想去,她绕过这话题,只说:“我爸妈那边我来就行,你先琢磨地里的球生菜怎么卖吧。”
  林煜文大手一挥:“还是那么卖嘛!”豌豆苗怎么卖,球生菜就怎么卖。
  不过这倒是提醒林煜文了,球生菜就这么一季,不跟豌豆苗那样能连茬采收到六月底。
  林煜文琢磨着想,等球生菜收获了,倒是空下来那十亩地,种点什么好呢?
  饭后,银朱就看着那个自称他是天选之子,有着种田金手指的男人,一边上网搜索下一茬种什么菜,一边叨逼叨这不行那不可。
  银朱红唇轻启:“呵,男人!也就挂墙上时才可信。”
  林煜文闷头搜种什么菜好,一时没听清媳妇说的什么,迷茫抬头:“啊?”
  第15章 林志勇出马
  ◎这宝刀有点老啊◎
  林煜文本琢磨着种点晚熟茄子,夏天嘛,在湍河旁找个摊子,吃个烧烤喝点小扎啤,滋味最美不过。
  湍市这边烧烤摊里,基本每桌都要点个烤茄子,算是经典菜目。这么来说,市场对茄子的需求量肯定很大。
  林煜文又搜了合适的品种,找镇上种子站,让他们进相应种子。
  就在林煜文哼着歌,以为一切都顺利进行时,结果他发现,自个儿的球生菜滞销了!
  菜市场上的大妈大爷们对这种含水量更多的生菜不知所措,用他们的话来讲,那就是不知道怎么做它。
  而各个小餐馆里他们也用不上这种生菜——之前就没用过。
  林煜文忙不迭上网,想帮他们搜集球生菜的吃法,结果发现这种球生菜一般是拿去做汉堡,或是简餐里面拌沙拉。
  了解到这儿,林煜文忙去找西式快餐店推销他的球生菜。
  在市里转了一大圈,要么人家是加盟品牌,所有食材都由总部包揽;要么一些自主小品牌,但他们也有固定的合作商。
  都是同样的价钱,林煜文再次建议可以试试他的菜,准保味道更好,而且产地就在这边,每天早上都能送来更新鲜的菜。可人家西餐店老板张口一问:你能今后每个月都固定送菜吗?
  这一问,就把林煜文给问得没话说。
  他种植球生菜就这么一季,马上就盛夏,到时太阳一大,就算他想种球生菜,也种不了哇。
  人家西餐店老板一听,林煜文就供他们这半个多月的菜,便表示划不来跟之前长久稳定的合作商生分。
  到此,林煜文的推销全面崩盘。
  他在市里开车转了一整天,大大小小西式快餐店跑了个遍,也就只跟一学校门口,老式炸鸡汉堡店达成合作,每天也就只卖五十块钱的量。
  可地里还剩下那么老多的球生菜,亟待解决。林煜文思前想后,他就纳闷了,球生菜就跟平常他们吃的意奶油生菜有什么区别?
  怎么就意奶油生菜能用蒜蓉耗油炒着吃,他这好好儿的球生菜就不行了?
  到家,林煜文就一头扎进厨房里,决定自己用蒜蓉耗油炒个试试。
  结果发现,球生菜炒出来更好吃欸!
  叶子在油锅里这么一爆炒,已经快速软塌,而下面半透明的梗尚能存有爽脆的口感,蒜香和耗油的味道相互交杂,却又被清爽的球生菜所主导。
  饶是林煜文这个厨房小白,就随随便便拿猛火一爆,吃起来就非常可以了。
  林煜文叫老婆来尝味道,银朱带着孩子,刚进厨房就问:“大半夜的你回来钻到厨房就琢磨炒菜,打算今后自己当大厨开农家乐?”
  “你就别打趣我了。”林煜文苦笑。
  他没好意思说今天出去,带出去多少球生菜,回来车厢里还有多少球生菜。只是把心中球生菜跟意奶油生菜的疑惑讲出来。
  银朱哪儿还能猜不到林煜文遇到什么麻烦?
  不过既然林煜文不说,银朱也就当做不知道,她侧着身用胯顶着孩子方便自己单手抱娃。
  林煜文瞧她难受,直接把孩子接了搂自己怀里,双眼热切看老婆:“你尝尝,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炒的有滤镜,总觉得比在饭店吃到的普通炒生菜更好吃。”
  银朱双手解放,她一手用筷,一手在下面托着,反复夹取好几筷子,最后在林煜文炯炯双目注视下,点头确认:“是比外面饭馆里的炒生菜味道要好些,只是油放得稍微有些少。”
  林煜文顺口就说:“外面的菜油大,吃多不健康。”
  银朱懒得跟他抬杠,接道:“这个球生菜吃着是比一般常见的那种要更好吃,也更嫩,明早我用这个下面条试试,应该也不错。”
  林煜文只听老婆确认,自家种的球生菜就是味道好,心里就踏实了,迈开步子又要出门。
  银朱也不管他上哪儿去,要干什么,只是打个哈欠交代:“要是回来晚了,动静小点。”
  “知道了。”林煜文已经快步出门。
  林煜文这是打算再次请三表伯出马相助一次,反正这次林煜文是学乖了。
  既然三表伯卖菜有那一份能耐,那就发挥他这种才能,丢脸就丢脸,总比菜卖不出去烂在地里强得多。
  林煜文大半夜上门求助,林志勇吓一跳。
  结果听林煜文一描述,合着他就头一天没能卖出去,就慌成这样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