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一章:李鬼碰上了李逵
奔驰s在公路上疾驰。
安静的车厢内,齐索在开车,梅浩英专心翻阅着手里的一沓资料,只有陈槐安无所事事,望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出神。
他是去年十月份来的缅邦,如今已是四月,才过去半年时间,竟有了些恍如隔世之感。
枪支和美金这两样东西,他以往只在电影里见过,却不成想,现在的他已经需要随身携带了。
等待在前方的是什么?
尔虞我诈,血雨腥风?还是金光大道,功成名就?
或许……二者皆有!
对此,陈槐安并不害怕,只是有些迷茫。
他不知道自己是已经彻底告别了平静生活,还是未来依然可期。
如果是前者,那拼命是为了什么?只为复仇吗?
如果是后者,那个时候的自己,是否还能回归平静?
他想不出答案。
不知过了多久,梅浩英长长吐出一口气,摘下眼镜捏着鼻梁说:“达坎县的形势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很多。”
陈槐安收敛起思绪,正色问:“有多复杂?”
梅浩英想了想,道:“你应该看过不少讲述上世纪三十年代东方巴黎的影视剧,达坎县的情况跟它们差不多。
那里鱼龙混杂,小小的一个县城里,光是有枪支的帮派就多达七个。
这还不算,因为红夫人禁粉,而达坎县又是禅甸市唯一脱离了她掌控的地方,所以走私犯、粉贩和瘾君子都集中到了那里,当街杀人都是稀松平常。
这么说吧,要是那儿的人团结起来,你得派一支军队过去才能攻占。”
陈槐安紧皱起眉头,还没说话,前面的齐索就爆出一句粗口:“妈的!咱们就仨人,怎么玩?”
“英哥说的假设,越是鱼龙混杂的地方,就越不可能团结的起来。”陈槐安道。
“我确定了,咱们兄弟当中最蠢的那个人就是老齐。”
梅浩英笑了笑,“小安子说的没错,那里不但不可能团结起来,气氛还非常的紧张,就像一堆火药桶放进了一个小房间里,稍微一点火星就能炸。”
“艹!死胖子你能不能别卖关子了?”齐索急的拍了拍方向盘,“赶紧详细说说,最多再有半个小时,咱们可就到了。”
梅浩英点头:“还拿东方巴黎举例:昂台在那里就好比租界的洋人,产业最多,最强大,但只想赚钱,不参与江湖纷争。
他下面最有势力的人有两个,一个叫丁伦,一个叫马海涛。”
“丁伦?这名字怎么听着那么熟悉?”齐索插嘴。
“熟悉就对了,他也曾经是坤赛手下的兵,因为负伤退役回到老家,也就是达坎县,趁着那里脱离红夫人掌控的机会,用了不到两年时间就混成了大佬。”
“对,我想起来了。”齐索道,“丁伦,据说是个比吴家和还要狠的家伙。吴家和是喜欢杀人,他是真的吃过人。
有一次,他所在的队伍在山里遭到了伏击,全军覆没,就他一个人活了下来。他两条腿都受了伤,愣是一点点爬了大半个月才被人发现。
据发现他的人说,当时他身上用绳子绑了两条人的大腿骨,骨头上全是牙印。”
齐索没有继续说下去,因为很明显,丁伦就是靠着生吃那两条人腿才活下来的。
陈槐安听得头皮发麻。他无法想象一个连站都站不起来的人是怎么活着爬出大山的。
丁伦或许不是吴家和那样的魔鬼,但绝对比吴家和更强大。
“得,李鬼碰上了李逵!有他在,夫人传扬我食人魔的名声效果,恐怕要大打折扣啊!”
“不,我觉得刚刚好。”梅浩英道,“如果只是单纯的食人魔名声,那大家顶多会害怕你,心中对你并不会有清晰的概念,但现在有真吃过人丁伦在就不同了。
所有人都会下意识的拿你和他比较,他的狠辣就等于你的狠辣;他曾经在达坎县做过的事情,说不定你也会做;他的弱点,也可以是你的弱点。”
陈槐安挑眉:“你的意思是,要我假扮第二个丁伦?”
梅浩英点头,从资料里抽出关于丁伦的那两页给他。
“你先大体了解一下,好好揣摩揣摩,不用模仿的有多像,只需要让人误会你的行事风格跟他差别不大就行。”
安静的车厢内,齐索在开车,梅浩英专心翻阅着手里的一沓资料,只有陈槐安无所事事,望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出神。
他是去年十月份来的缅邦,如今已是四月,才过去半年时间,竟有了些恍如隔世之感。
枪支和美金这两样东西,他以往只在电影里见过,却不成想,现在的他已经需要随身携带了。
等待在前方的是什么?
尔虞我诈,血雨腥风?还是金光大道,功成名就?
或许……二者皆有!
对此,陈槐安并不害怕,只是有些迷茫。
他不知道自己是已经彻底告别了平静生活,还是未来依然可期。
如果是前者,那拼命是为了什么?只为复仇吗?
如果是后者,那个时候的自己,是否还能回归平静?
他想不出答案。
不知过了多久,梅浩英长长吐出一口气,摘下眼镜捏着鼻梁说:“达坎县的形势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很多。”
陈槐安收敛起思绪,正色问:“有多复杂?”
梅浩英想了想,道:“你应该看过不少讲述上世纪三十年代东方巴黎的影视剧,达坎县的情况跟它们差不多。
那里鱼龙混杂,小小的一个县城里,光是有枪支的帮派就多达七个。
这还不算,因为红夫人禁粉,而达坎县又是禅甸市唯一脱离了她掌控的地方,所以走私犯、粉贩和瘾君子都集中到了那里,当街杀人都是稀松平常。
这么说吧,要是那儿的人团结起来,你得派一支军队过去才能攻占。”
陈槐安紧皱起眉头,还没说话,前面的齐索就爆出一句粗口:“妈的!咱们就仨人,怎么玩?”
“英哥说的假设,越是鱼龙混杂的地方,就越不可能团结的起来。”陈槐安道。
“我确定了,咱们兄弟当中最蠢的那个人就是老齐。”
梅浩英笑了笑,“小安子说的没错,那里不但不可能团结起来,气氛还非常的紧张,就像一堆火药桶放进了一个小房间里,稍微一点火星就能炸。”
“艹!死胖子你能不能别卖关子了?”齐索急的拍了拍方向盘,“赶紧详细说说,最多再有半个小时,咱们可就到了。”
梅浩英点头:“还拿东方巴黎举例:昂台在那里就好比租界的洋人,产业最多,最强大,但只想赚钱,不参与江湖纷争。
他下面最有势力的人有两个,一个叫丁伦,一个叫马海涛。”
“丁伦?这名字怎么听着那么熟悉?”齐索插嘴。
“熟悉就对了,他也曾经是坤赛手下的兵,因为负伤退役回到老家,也就是达坎县,趁着那里脱离红夫人掌控的机会,用了不到两年时间就混成了大佬。”
“对,我想起来了。”齐索道,“丁伦,据说是个比吴家和还要狠的家伙。吴家和是喜欢杀人,他是真的吃过人。
有一次,他所在的队伍在山里遭到了伏击,全军覆没,就他一个人活了下来。他两条腿都受了伤,愣是一点点爬了大半个月才被人发现。
据发现他的人说,当时他身上用绳子绑了两条人的大腿骨,骨头上全是牙印。”
齐索没有继续说下去,因为很明显,丁伦就是靠着生吃那两条人腿才活下来的。
陈槐安听得头皮发麻。他无法想象一个连站都站不起来的人是怎么活着爬出大山的。
丁伦或许不是吴家和那样的魔鬼,但绝对比吴家和更强大。
“得,李鬼碰上了李逵!有他在,夫人传扬我食人魔的名声效果,恐怕要大打折扣啊!”
“不,我觉得刚刚好。”梅浩英道,“如果只是单纯的食人魔名声,那大家顶多会害怕你,心中对你并不会有清晰的概念,但现在有真吃过人丁伦在就不同了。
所有人都会下意识的拿你和他比较,他的狠辣就等于你的狠辣;他曾经在达坎县做过的事情,说不定你也会做;他的弱点,也可以是你的弱点。”
陈槐安挑眉:“你的意思是,要我假扮第二个丁伦?”
梅浩英点头,从资料里抽出关于丁伦的那两页给他。
“你先大体了解一下,好好揣摩揣摩,不用模仿的有多像,只需要让人误会你的行事风格跟他差别不大就行。”